陈健民(英文名:Chan Kin-man),1959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原副教授,耶鲁大学社会学系博士,被香港媒体称为“占中三丑”之一,“占中”发起人。
2014年9月28日,陈健民与戴耀廷、朱耀明一起发起“占领中环行动”。2017年,陈健民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等罪名起诉。2019年,陈健民辞去香港中文大学教职。同年4月9日,陈健民被裁定“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于4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2020年3月,陈健民刑满出狱。
人物经历
陈健民,1959年出生。1979年,陈健民入读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1988年,陈健民获得耶鲁大学奖学金,回港后成为“民主发展网络学者组”召集人和“终极普选联盟”核心成员。1993年起,陈健民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为该系副教授。2014年9月28日,陈健民与戴耀廷、朱耀明一起发起“占领中环行动”。2017年,陈健民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等罪名起诉。2019年,陈健民辞去中大教职,同年4月9日,陈健民被裁定“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于4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2020年3月,陈健民刑满出狱。
相关事件
案件背景
从2013年初开始,陈健民等人公开鼓动“占中”,以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经济中心——中环为“核弹”,要挟中央和特区政府在政改问题上向其让步。
案件经过
2014年9月28日凌晨,陈健民、戴耀廷、朱耀明等人在香港金钟添美道发起集会并宣布“‘占领中环’正式启动”,金钟、旺角等多条街道随即被示威者占据,长达79天的非法“占中”行动由此爆发,导致香港长时间交通瘫痪、社会失序、经济受损,给当地造成重大的法治之痛、民生之痛、社会之痛。
2014年12月2日,陈健民等举行记者会,宣布12月3日向警方自首,并呼吁学生尽快撤离“占领区”。12月3日下午15点,陈健民等人到香港中区警署自首,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罪名。2015年1月24日早上,陈健民应警方“预约拘捕”,到香港警察总部协助调查,拒绝保释,并于下午1时左右获准离开,但警方称会保留检控权利。
案件审判
2018年9月17日,陈健民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等6项罪名,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预审。被告人续准保释至11月19日开审,预料审讯20天,控方会传召多名证人,并播放两段共长超10小时的来自警方及公众拍摄的视听证据。
2019年4月9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就陈健民等“占中九丑”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煽惑公众妨扰”等6项罪名作出宣判。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控方指戴、陈、朱等三人早于2013年已有所行动,不但公开宣告违法的“占中”行动,更精心选址市中心区,图以造成阻碍以迫使政府回应其普选诉求;三人又屡次公开介绍及呼召群众参与违法行动,直至后来占领行动开始,“占中三丑”亦与其他被告继续煽惑示威者堵塞道路,致令公众造成损害。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方面,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和李永达均被判罪成。
2019年4月24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3人的“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其中戴耀廷、陈建民即时入狱,朱耀明缓刑2年。此外,戴耀廷、陈健民还因“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被判入狱8个月,但他们2项刑罚一同执行,因此刑期共计仍是16个月。2020年3月,陈健民刑满出狱。
2021年3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开庭审理陈健民的上诉案。陈健民于2019年4月被法庭裁定"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两项罪名成立,后提出上诉。
相关回应
对于违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发起人和推动者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曾强调,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林郑月娥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